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丹凤汽车客运站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补充批复
索引号: | ZDDBG237104 | 发文字号: | 陕交函〔2017〕1338号 |
发布机构: | 公文时效: | 有效 | |
名称: |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丹凤汽车客运站可行性研究 报告的补充批复 | ||
主题分类: | 其他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5-03 |
省运管局:
为加快完善丹凤县道路客运基础设施,我厅于2015年2月以《关于丹凤汽车客运站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陕交函〔2015〕159号)同意建设丹凤汽车客运站。因项目原实施法人拟进行变更、土地出让形式变化、投资估算调增等原因,项目迟迟未开工建设。今年7月,你局以《关于丹凤汽车客运站建设单位及估算投资变更的请示》(陕交运字〔2017〕41号)来文,申请对该项目可研报告进行补充批复。
为进一步严格基本建设程序,推进丹凤汽车客运站建设,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研报告有关问题补充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用地面积由原工可批复的29亩(净用地面积,不含预留用地)调整为51.6亩,其中客运设施用地面积31亩。
二、同意将项目建设单位由丹凤县平安汽车运输公司变更为丹凤汽车客运站有限公司。
三、因土地出让形式由划拨变更为“招拍挂”,征地费用增加约900万元,加之新增部分设备及人工、材料价格上涨因素影响,项目建设估算投资由原工可批复的3300万元调整为6000万元,资金来源由部省补助投资和市县筹措解决。
请你局据此抓紧完善下阶段工作,强化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督促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做好部省补助投资监管,加强项目安全监管,确保工程建设质量。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2017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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